8月31日,泌陽縣人民法院采用示范訴訟處理方式,在訴前階段成功化解蔣某某等18位農民工共計18起勞務合同糾紛,切實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,有效地化解了群體性矛盾。
釋法說理,達成調解
在辦理18位農民工與包工頭王某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前,考慮到我院已審理過類似的勞務合同案件且效果較好的實際情況,我院訴調對接中心調解員楊恒亮積極組織案件的當事人、雙方代理律師參與調解,參照以往類似的勞務合同案件裁判結果并經(jīng)過仔細研究最終形成調解方案,向雙方當事人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,最終促成18位當事人與包工頭王某某全部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既成功化解了農民工與雇主的債務糾紛矛盾,又讓18起極有可能引發(fā)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得到圓滿解決。
加強“兩個一站式”訴訟服務建設
泌陽縣法院將持續(xù)加強“兩個一站式”訴訟服務建設,積極推進法院主導的訴前調解對接機制,持續(xù)完善訴調對接中心和專業(yè)調解室建設,以發(fā)揮法院主體作用為支撐,以強化訴前調解為重點的多元化解機制,全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,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訴前調解工作室,選派溝通協(xié)調能力較強法官為專職調解員,創(chuàng)新解紛模式,全力推進訴前調解。
加強訴前調解,強化司法保障
深入推進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改革,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、實現(xiàn)“公正司法、為民司法”的重要舉措。泌陽縣法院將繼續(xù)堅持把訴前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首選方式,將示范案件與訴前調解相結合,成功提高訴前調解率,把示范訴訟的價值從個案層面上升到社會層面,努力將矛盾“化解于無形”,為人民群眾提供優(yōu)質的司法服務,為泌陽縣和諧穩(wěn)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